
离婚后债务分割要区分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以个人财产清偿,但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过错方,法院在分割财产时可对其少分。 同时,若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实践中,需无过错方举证对方存在过错行为。财产分割比例需结合过错程度、财产状况等因素,由法院综合判定。
三、民法典中离婚共同财产应该怎样举证
离婚时对共同财产举证,需围绕财产的权属、数量、价值等方面进行。对于房产,应提供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等,证明房产购买时间、出资人等,判断是否为婚内共同购买。对于银行存款,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查询双方名下银行账户的交易明细、余额,明确存款数额及资金流向。车辆需提供行驶证、购车发票等证明车辆信息及购买情况。对于公司股权,要提供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权登记资料等。对于贵重物品,保留购买发票、鉴定证书等。注意收集证据要合法,私自安装监控等非法取得的证据不具法律效力。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当探讨民法典中离婚后债务如何分割时,我们知道要区分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若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该如何举证?还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又该如何准确界定范围?这些问题都可能影响债务分割的最终结果。若您在离婚后债务分割方面仍有诸多疑问,比如对某些债务性质的认定、分割比例的确定等,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详细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帮您理清债务分割的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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