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次起诉离婚未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当事人可采取以下办法:其一,在有新情况、新理由时,随时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新情况、新理由指在第一次起诉后发生的,足以影响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认定的事实。其二,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需在六个月后再次起诉。再次起诉时,要积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证据。同时,做好庭审准备,清晰表达诉求和理由。另外,也可尝试与对方协议离婚,若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判离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离的关键在于是否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存在上述法定情形,原告需提供充分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协议等。若不存在法定情形,法院通常会认为夫妻感情还有修复可能,第一次起诉大概率判不离。不过,若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第一次起诉调解好了算立案吗
第一次起诉调解好了通常算立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对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只要法院受理了原告的起诉材料并决定处理该案件,就意味着案件已正式立案。在立案后,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等同于解决了纠纷。即使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也不影响其已经立案的事实。所以,起诉后调解好这种情况是建立在案件已经立案的基础上的。
当面临第一次起诉离婚没判离的情况时,首先不要灰心。要知道,这并不意味着婚姻关系就无法解除了。接下来,你可以冷静分析未判离的原因,比如是否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够充分等。在之后的生活中,可以尝试继续收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比如分居证明、对方存在过错行为的证据等。同时,也可以进一步与对方沟通,看是否有可能协商一致去解决婚姻问题。要是你对后续该如何处理、怎样更好地收集证据或者如何协商等方面存在疑问,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提供精准有效的建议和指导。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