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若离婚协议或判决已明确房产归属,协议离婚且约定房产归一方,另一方可配合过户。若对方拒绝,权益方可起诉,凭判决书申请强制执行。 2.若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可持相关文书直接到登记机构过户,无需对方配合。 3.办理过户要带身份证、离婚证、协议或判决书、房产证等材料。及时过户能避免纠纷,保障权益。
1.离婚后房产继承无严格“有效期”。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获得房产继承权。若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按遗嘱执行。 2.因继承房产产生纠纷,适用诉讼时效。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继承人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3.自继承开始超二十年,不得再诉讼。所以有房产继承争议,要及时主张权利。
三、离婚后房产赠予合同如何处理
1.离婚后房产赠与合同,若已过户,通常不能撤销,房产归受赠方;未过户的,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前能任意撤销,但公证或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合同除外。 2.赠与合同附义务,受赠方不履行,赠与人可撤销赠与,撤销权需在知道或应知撤销事由一年内行使。 3.受赠方违法行为致赠与人死亡或失能,其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可在知道或应知撤销事由六个月内撤销,撤销后可要求返还房产。
离婚后房产证名字没改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问题。比如在房屋后续处置时,可能因产权登记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而产生纠纷。若要进行房屋买卖、抵押等操作,未更名可能导致手续繁琐甚至受阻。而且从法律权益角度看,未及时更名可能影响到对房屋享有的完整权益。你是否正为此事困扰呢?如果对于离婚后房产证更名的具体流程、可能面临的风险以及如何保障自身权益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详细的解答与指导,帮你消除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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