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监外执行的收押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收押即撤销监外执行,收押条件如下: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出现上述情形,也会被收押。一旦出现这些情况,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收监。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监外执行的严重疾病认定标准是什么
监外执行中严重疾病认定标准参照《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这些疾病主要包括严重传染病,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急性重型病毒性肝炎等;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等;心血管疾病,像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心脏功能不全等;严重呼吸系统疾病,如支气管扩张反复咯血等;严重消化系统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期等;还有各种恶性肿瘤、严重肾脏疾病、严重神经系统疾病及损伤等。认定需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且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以保障监外执行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监外执行的收监条件有哪些
监外执行的收监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一是发现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在监外执行期间,若司法机关发现罪犯当初获批监外执行时并不符合法定条件,就会收监。二是严重违反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比如未经批准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经警告拒不改正,或拒不报告行踪、下落不明等。三是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像保外就医的罪犯身体康复不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且剩余刑期未执行完毕,就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一旦出现上述情形,执行机关会及时提出收监执行建议,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将罪犯收监。
当我们探讨监外执行的收押条件有哪些时,这背后涉及到诸多法律规定与实际考量。一旦违反监外执行期间应遵守的规定,比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就可能被收押。还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像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却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监外执行资格的,也会被收押。你是否对监外执行收押条件的具体情形存在疑问呢?若想深入了解更多关于监外执行收押条件的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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