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期折抵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刑期折抵起算点依强制措施情形而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若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这里羁押起算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时,如被刑事拘留、逮捕,从被限制人身自由送看守所羁押当日起算。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一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半日,起算点为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当日。需注意,非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不能进行刑期折抵。
二、刑期折抵的程序是什么
目前法律未明确统一规定刑期折抵的具体程序,实践中一般如下操作:
首先由执行机关发现有刑期折抵情形时,收集相关证据,如拘留证、逮捕证、羁押证明等能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先行羁押的材料。
接着执行机关将收集的证据材料连同刑期折抵的申请报送至法院。法院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刑期折抵的条件,如是否属于可折抵的强制措施、羁押时间是否明确等。
若法院审查认为符合刑期折抵条件,会在判决书中明确折抵的刑期和剩余刑期。若不符合条件,会说明理由。对法院的处理结果,当事人若有异议,可通过申诉等途径救济。
三、刑期折抵的情形有哪些
刑期折抵指被判刑的罪犯在判决执行前被先行羁押期间换算成刑期。具体情形如下:
一是管制,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因为管制是限制自由刑,而羁押为剥夺自由,两者强度不同,所以如此折抵。
二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与羁押都剥夺人身自由,折抵比例为一比一。
三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此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当探讨刑期折抵的起算点是什么时候时,这里面有诸多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在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一般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折抵。羁押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刑期一日。但如果是被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非羁押措施的,在后续被判处刑罚时,并不存在刑期折抵的情况。你是否对刑期折抵的起算点还有其他疑问呢?要是对于刑期折抵的具体规则、不同情形下的起算点界定等问题仍有困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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