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分两种情况。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内容赔偿,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或增加。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一般以造成损失的30%为标准。
若合同没约定,逾期付款的,按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合同双方均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合同就有效。但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会被认定无效。所以,通常合法合规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法律效力,反之则无效。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具法律效力
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若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合同,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该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存在一些情形会导致合同无效,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所以,一般情况下合同有效,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则无效。
当我们梳理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以哪些标准赔偿时,除了合同中明确约定的比例、数额,实践中还有两个常见争议点需留意:一是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平衡。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通常超30%),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若过低,守约方可要求增加至实际损失水平。二是逾期履行的违约金起算与截止时间,比如开发商逾期交房,违约金从约定交付日次日起算至实际交房日;买方逾期付款则从应付未付之日起算。若您遇到合同违约金约定模糊、实际损失难举证,或对起算截止时间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立即咨询”按钮,专业人士帮您理清细节,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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