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利侵权案件如何举证处理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举证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原告需承担主要举证责任:一是证明自身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提供专利证书、专利登记簿副本等文件;二是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如提供涉嫌侵权产品或方法,通过技术对比说明落入专利保护范围,还可收集购买侵权产品的票据、合同、视听资料等证据。
若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侵权,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证明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被告若主张合法抗辩,如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等,需对相应事实举证,比如提供能证明现有技术的公开出版物、在先使用的相关证据等。
当事人可通过自行收集、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申请证据保全等方式获取证据。
专利侵权案撤诉后一般可以再起诉。依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撤诉或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
不过,若存在特殊情形则可能受限。比如,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受理,但专利侵权案不属此类。
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即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撤诉后就可再次起诉维权。
三、专利侵权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多久
专利侵权案件分民事与行政两类,审理期限规定不同。
在民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则要上级法院批准。若当事人上诉,二审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行政诉讼方面,一审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一审判决,适用简易程序的45日内审结。当事人上诉的,二审需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
在专利侵权案件如何举证处理中,除了原告需提交专利证书、侵权产品实物及技术特征对比表等基础证据,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细节常影响案件走向:一是侵权行为持续时间的举证(比如公证购买侵权产品的时间记录,需与专利有效期内重合),二是被告若提出“现有技术抗辩”,原告需针对性提交证据反驳该技术方案早于专利申请日的证明。不少当事人因对这类细节举证的疏漏,导致权益维护受阻。若你正面临专利侵权纠纷,对举证材料的完整性、证据效力认定,或侵权判定后的初步应对仍有困惑,别错过网页底部的专业支持。点击“立即咨询”按钮,让资深法律人士为你梳理举证思路,解答实操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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