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想在行政寻衅滋事案件中免于拘留,可参考以下途径:
首先,若情节特别轻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可酌情不执行拘留处罚。所以当事人要积极向公安机关说明事情经过,证明情节轻微。
其次,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也可能不被拘留。这需要当事人真诚向被侵害人道歉,积极赔偿损失,争取书面谅解书并提交给公安机关。
再者,若存在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有立功表现等情形,也有机会不被拘留。立功表现包括揭发他人违法犯罪行为且查证属实等。
需注意,最终是否免于拘留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况判定。
二、行政寻衅滋事将会如何处理
行政寻衅滋事一般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寻衅滋事行为。根据该法第26条,有寻衅滋事行为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寻衅滋事行为包括: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处理流程通常是,公安机关先调查取证,确定是否构成行政寻衅滋事。若构成,根据情节轻重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对处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三、行政寻衅滋事构成条件是什么
行政寻衅滋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其构成条件如下:
主体条件:一般主体,即达到责任年龄、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条件:主观上为故意,其动机通常是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
客观条件:实施了寻衅滋事行为,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情节条件: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但违反治安管理秩序。若行为符合上述条件,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行政寻衅滋事如何免于拘留”是不少人面临此类执法困扰时最关心的问题,但除了法定的免于拘留情形,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联点:一是免于拘留后并非无后续责任。可能仍需缴纳罚款、接受警告,甚至留下违法记录影响个人征信、职业准入等;二是在处理过程中,主动赔偿受害人损失、取得谅解等情节,是否能成为争取免于拘留的关键加分项。如果您正遭遇行政寻衅滋事的处理,对免于拘留后的具体影响、如何有效提交有利材料等仍有疑问,或是想确认自身情况是否符合免于拘留条件,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思路、化解困惑。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