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算过错方吗
在婚姻关系中,隐瞒重大疾病一般算过错方。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隐瞒重大疾病违背了婚姻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损害了对方的知情权和婚姻选择权。如果另一方因隐瞒重大疾病而遭受损害,比如因照料患病方产生经济压力等,在离婚等相关纠纷中,隐瞒方可能会被认定存在过错,在财产分割等方面可能会少分财产,同时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隐瞒重大疾病离婚纠纷如何处理
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离婚纠纷,可通过协议或诉讼解决。协议离婚时,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若无法协议,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若不申请撤销婚姻而选择离婚,法院审理时会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认定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同时在财产分割等方面会照顾无过错方权益。
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需提供能证明对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事实的证据。首先是病历资料,包括诊断证明、检查报告、住院记录等,可直接证明对方所患疾病,是关键证据。其次是证人证言,如了解对方病情的亲属、朋友或医护人员的证人证言,辅助证明对方知晓自身病情。还有通信记录,像双方婚前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若其中有涉及疾病的交流,能证明对方故意隐瞒。另外婚前体检报告也有作用,若报告显示异常但对方未告知,可作为证据。收集证据应合法合规,尽快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时间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算过错方吗?除了明确的法律定性外,还需关注其对婚姻效力及后续纠纷的实际影响。若婚前隐瞒艾滋病、重型精神病等法定重大疾病,另一方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1年内请求撤销婚姻,而非仅通过离婚程序;在离婚纠纷中,若该隐瞒行为直接导致感情破裂,无过错方主张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通常会结合过错程度予以倾斜支持,部分地区还可能支持无过错方的精神损害赔偿诉求。若你正面临类似婚姻纠纷,对撤销婚姻的程序、财产分割比例或赔偿主张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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