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中房屋应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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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婚前单方全款购房为个人资产,不涉离婚分配。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则属夫妻共有,离婚时可通过协商或法院裁决。协商一致按约定分割;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双方是否愿争房产、估价补偿或拍卖分配的方式处理: 1.竞拍决定归属; 2.一方得房需付补偿; 3.双方都不想要,法院协助拍卖分钱。
离婚纠纷中房屋应如何分割

一、离婚纠纷中房屋应如何分割

从法律角度来看,若房产于婚前由单一方以个人完全出资购买,那么该房产便可视为所有人的私人资产,并不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然而,若房产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入,便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资产,在面临离婚状况时,我们可以根据以下的安排来考虑房产的分割问题: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相互协商房产的分割计划。

倘若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比例以及分割形式达成共识,那么我们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依循他们所商定的方案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若原配夫妇对分割房产一事存在分歧并无法达成一致,此时他们只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介入并协助解决纠纷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按照如下常见情况来分别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1、倘若双方均有意愿拥有房产所有权,且同意通过拍卖的方式来竞争房屋的获取权,那么法院将批准价高者胜出的决定;

2、若是仅有一方期望取得房产,则需委托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对房产进行估值,而最终成功接收房产的那一方也需向另一方支付丰厚的补偿款;

3、若双方均无意争夺房产所有权,那么在得到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将协助拍卖房产,之后再对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纠纷中怎么争取孩子抚养权

欲证明自身具备更好的抚养子女能力,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值得注意的事项:

首先,如果您在薪酬待遇和受教育水平方面优于对方,那么您可以考虑收集诸如工资表、纳税证明以及学位证书这样的相关证据来丰富您的主张;

其次,如果您的子女与您共同生活的时间相对较长,或者是由您的亲属进行了更为细致的照料,那么您可以寻求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相关证明,同时请邻居为您提供有利的证人证言作为支持;

此外,如果您所居住的环境具有优越条件,并且子女的入学条件也非常便捷,您同样可以提供相应的证据以证明这一点;

最后,您的工作表现及思想品质得到所在单位的认可,这些也可以成为有力的论据以证明您更适合抚养子女。

关于如何证明对方并不具备良好的抚养子女的资质,您需要搜集以下几类证据:

第一,若是对方存在婚外恋情等行为,那么这将对其抚养子女的能力形成负面影响;

第二,对方若有不良喜好,如赌博成瘾、饮酒过量等不良习惯,更会直接影响到他们对子女正确引导和关爱;

第三,如果对方患有恶性传染病或者其它严重疾病,将会直接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

第四,若对方长时间不在家,尽不到应有的抚养责任,这无疑反面验证了对方不具备最基本的家庭责任感;

最后,只要您能向法院提供任何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有效证据,都有助于提升您赢得诉讼的机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法律角度来看,若房产于婚前由单一方以个人完全出资购买,那么该房产便可视为所有人的私人资产,并不涉及到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然而,若房产在婚后使用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入,便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资产,在面临离婚状况时,我们可以根据以下的安排来考虑房产的分割问题:

首先,夫妻之间可以相互协商房产的分割计划。

倘若双方能够就房产分割比例以及分割形式达成共识,那么我们将尊重他们的个人意愿,依循他们所商定的方案进行财产分割;

其次,若原配夫妇对分割房产一事存在分歧并无法达成一致,此时他们只需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介入并协助解决纠纷。

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按照如下常见情况来分别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

1、倘若双方均有意愿拥有房产所有权,且同意通过拍卖的方式来竞争房屋的获取权,那么法院将批准价高者胜出的决定;

2、若是仅有一方期望取得房产,则需委托评估机构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对房产进行估值,而最终成功接收房产的那一方也需向另一方支付丰厚的补偿款;

3、若双方均无意争夺房产所有权,那么在得到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将协助拍卖房产,之后再对拍卖所得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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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表姐,因离婚纠纷房屋事件,他想问一下离婚纠纷房屋分割的相关问题,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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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婚前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婚后取得产权证且产权证上载明的权利人仅为办理按揭手续支付首付的一方的      此种情况下,虽然是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是仍应当认定按揭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原因在于,虽然产权证书是在婚后取得,但是该产权证书是一方通过自己婚前财产支付首付款的形式转化而来的,属于个人财产具体形态的转化,并不能改变所有权归个人所有的属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简单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而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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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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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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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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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纠纷中房屋财产分割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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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在房屋遗产分割中,尽量采用
第一种方法即折价补偿的方法比较好,这样做,可以彻底解决房屋继承纠纷。采用第二种方法,则应视为对第一种方法的补充,如折价一方因经济能力负担不起折价款,而又必须兼顾其他继承人的利益的,采用共有方法,也可减少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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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遗产纠纷中房屋财产分割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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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也就是不能把无法分割的房屋遗产,强行分开、割断,以致造成生产无常进行或给生活带来不便。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房屋本身就是用来生产经营或居住生活的,不能因继承分割而改变了房屋的使用属性,丧失了房屋原有的使用价值。
房屋遗产分割不同于其他财产的分割,因为房屋是不动产,不能随意移动,或因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并兼顾各继承人的利益,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分割房屋遗产:
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房屋遗产份额折价补偿。房屋作价标准可以由继承人自行协商确定,或根据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房屋估价标准,并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合理评定。
第二种方法是采取共有方法,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所谓共同共有就是继承人对房屋遗产平等地、不分份额地享有所有权,按份共有则是继承人按份额占有房屋遗产,并按各自的份额享受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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