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情况应当返还购房定金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当返还购房定金:
1.开发商原因:若开发商违约,比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房屋质量与合同不符等,购房者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其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违反了定金合同的约定。
2.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因不可抗力、政策调整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开发商应将定金返还购房者。比如购房政策突然变化,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
3.开发商存在欺诈等不诚信行为:如故意隐瞒房屋的重要信息,如抵押情况、存在质量问题等,购房者发现后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二、什么情况应返还彩礼
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法院应予以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彩礼数额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三、什么情况应当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此外,在家庭共同投资、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或夫妻双方共同签名、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都应以家庭共同财产承担。家庭共同财产承担责任旨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当我们明确“什么情况应当返还购房定金”的核心情形(如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一房二卖、未按约定条件签约等)后,还有两个常见延伸问题需关注:一是定金返还的具体时限。法律虽无统一规定,但通常需在双方协商一致或生效判决确定的合理期限内完成,若开发商拖延,购房者可主张逾期支付的利息;二是特殊情形的认定,比如因限购政策突变导致无法签约,是否属于返还事由,实践中需结合政策是否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判断。若您正遭遇购房定金纠纷,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符合返还条件,或想了解维权流程,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分析、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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