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位权纠纷案一般不会重复诉讼。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就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
若债权人已就代位权纠纷起诉并经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就不能再次基于相同事实和理由,以相同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相同的代位权诉讼。但如果出现新的事实、证据,导致原诉讼未涵盖的权益主张,或者原诉讼有未处理的部分债权等情况,当事人可就新情况提起诉讼,这不属于重复诉讼。所以,判断是否重复诉讼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一事不再理原则的条件。
二、代位权纠纷管辖法院咋判定
代位权纠纷管辖法院判定依据如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指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便于确定管辖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以及方便当事人诉讼。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要以主债权和次债权均成立为前提。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债务人后,又向同一法院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起诉条件会立案受理;不符合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法院另行起诉。受理代位权诉讼的法院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生效前,应中止代位权诉讼。
三、代位权纠纷怠于结算怎么处理
在代位权纠纷中,当出现怠于结算的情况时,可参照以下方法进行处理:
一、确认怠于结算事实
要处理此类问题,首先需明确怠于结算的事实。
这要求有足够且充分的证据来支撑。
二、行使代位权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确认存在怠于结算事实后,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前提条件,即主债权、次债权均已到期。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
三、诉讼程序
债权人要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
法院在接到诉讼后,会进行细致的审理。
若经审理认定怠于结算事实成立,并且符合代位权行使的各项条件,那么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从而切实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四、执行阶段
若次债务人不按照判决履行相应义务,债权人可以通过执行程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确保自身的经济利益得到维护。
代位权纠纷案会重复诉讼吗?在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构成重复诉讼需紧扣“一事不再理”规则,关键看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是否与已结案件完全一致。若债权人已就同一债权、同一债务人、同一次债务人提起过代位权诉讼并经处理,再次起诉通常会被认定为重复诉讼。但需注意,若前诉因证据不充分被驳回,后续补充有效新证据后重新起诉,则不属于重复诉讼范畴。此外,代位权纠纷中还有不少易引发困惑的问题,比如代位权行使产生的必要费用由谁承担,或是债权人实现代位权后对债务人的债权如何结算?如果您正遭遇代位权纠纷,对重复诉讼认定、诉讼流程或后续权利主张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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