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的病历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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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指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制这些病历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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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在医院发生的患者病情恶化等情形都是医院的责任,很多时候是病情自然发展的结果,或者是手术不可避免的并发症所引起的。患者及家属不能仅凭就诊后病情没有好转,就认为医院一定要对此承担责任。患者及家人对医院诊疗行为可能不符合规范情形存在疑问时,最好对病历资料进行客观分析,分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得当,是否符合规范,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一方面可以解除心里的疑惑,另一方面也可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医疗纠纷中的病历 的作用

发生医疗纠纷后,首先需要保管、复制、封存好病历资料,在此基础上,查找分析病历中是否存在疑点、“漏洞”。据此可以初步了解医院诊疗有无过错,患者目前的不良状况与医院诊疗是否有关,为是否需要进一步交涉、如何交涉提供依据。

患者及家属可以找相关的专业人士帮助阅读分析病历资料;也可自己阅读分析,找出有疑问的地方再通过咨询专家或查阅文献落实。首先要了解医院对患者所患疾病的诊断是什么,这个诊断是否正确,有无误诊漏诊,有无进行必要的鉴别诊断等。一些疾病症状相似,但治疗方法却完全不同,如果诊断错误,很可能因延误治疗而造成损害。 其次要了解医院是否对患者进行了必要的检查,有无遗漏重要检查项目,或者经检查有问题,而医院没有引起重视等情形存在。

另外,还要注意鉴别病历有无伪造、涂改及隐匿情形。发生纠纷后,医者在病历上做文章以图逃避责任,是目前医患关系紧张,医患之间信任危机的原因之一。

通过分析病历资料,可以了解到患者目前状况是疾病自然发展的结果,还是因为诊疗不符合规范所致。在确定是因为医院诊疗的问题而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再选择同医院交涉赔偿事宜,使自己的主张不至于盲目,同时也不会影响正常的医疗秩序。

了解医院对患者是如何治疗的,治疗方式是否得当,包括所用药物是否符合规范等。在现实中,有很多纠纷是因为用药不规范引起的,如有些药物有肾毒性,医院在用药过程中没有检查肾功能情况,盲目用药,结果造成药物性肾损害,这就属于用药不规范造成的人身损害

如果对患者施行了手术,需要通过病历资料了解医院选择了什么样的手术方式,该种手术方式是否合适,手术时机选择是否恰当,术前告知是否详尽,同时注意手术过程中有无造成不必要的损害等。

由此可见,在医疗纠纷案件的鉴定过程中,病历的重要性就显得特别突出,所以,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或者患者的病历在后面的鉴定过程中可以决定谁的责任大,谁的责任小,建议一定要把病历保护好,不要弄丢,以免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以上就是关于医疗纠纷中的病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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