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受害者一般不能直接追究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属于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若肇事行为满足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即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公安机关会依职权进行调查取证。受害者可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提供相关证据线索,如事故现场情况、自身受伤情况等。同时,受害者可通过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要求肇事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合理损失。
二、交通肇事受伤方迟迟不结案怎么办
若交通肇事受伤方迟迟不结案,肇事方可采取以下措施。其一,主动与受伤方沟通,了解其不结案原因,若因赔偿协商不一致,可尝试在合理范围内与其协商赔偿金额及方式。其二,若受伤方故意拖延,肇事方可联系处理该事故的交警,向其说明情况,请求交警督促受伤方尽快处理。其三,肇事方可收集好事故相关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己方垫付费用凭证等。若长时间无法协商解决,肇事方可考虑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结案,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三、交通肇事受害者误工费有什么标准
交通肇事受害者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若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收入状况分两种情况:其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比如月工资8000元,误工2个月,误工费即为16000元。其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无法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主张误工费需提供收入证明、误工证明等证据。法院会结合证据情况,依据相关标准进行判定。
关于交通肇事受害者能否追究肇事罪,需明确一个关键前提:交通肇事罪多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但这不意味着受害者完全无参与空间。若公安机关不立案、检察院不起诉,符合法定条件时,受害者可依法提起刑事自诉。此外,不少受害者还关心:除了刑事责任追究,自身的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民事赔偿该如何精准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能否得到支持?若对案件的公诉流程、自诉条件,或民事赔偿的计算标准、证据收集等仍有困惑,别再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权益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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