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亲戚可以充当证人。在诉讼中,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亲戚只要知晓离婚案件中相关事实,就具备证人资格。
不过,亲戚作为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法院在审查证人证言时,会综合考虑证人与当事人的关系、证人的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因素。若仅有亲戚的证言,而无其他证据相佐证,法院可能不会单独将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当事人应尽量收集其他类型的证据,与亲戚的证言相互印证,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
二、离婚时亲戚给的礼金是否需归还
离婚时亲戚给的礼金是否归还需分情况判断。若礼金是在结婚登记后亲戚明确赠与夫妻双方,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共同财产分割,无需归还亲戚。若亲戚明确礼金是赠与一方,则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也无需归还。
但如果礼金是基于特定结婚目的所给,且结婚目的未能达成或存在法定返还情形,如因给付礼金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在符合条件下,给付礼金的亲戚可能有权要求返还。不过这种情况下主张返还主体一般是给付礼金的亲戚而非夫妻一方。
三、离婚时亲戚赠与房产如何处理
首先需明确亲戚赠与房产的时间及有无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亲戚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夫妻中的一方,根据《民法典》规定,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未明确表示仅赠与一方,一般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进行分割。分割方式通常有协商和诉讼两种。协商一致的,可按双方意愿分配;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房产的具体情况,如双方对房产的贡献大小、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判决,可能会判决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另一方得到相应补偿。
关于离婚时亲戚能不能充当证人,答案并非绝对否定。亲戚可以作为证人,但因亲属关系与案件存在利害关联,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被法院弱化,需结合其他客观证据(如转账记录、书面协议等)综合判断真实性。比如若亲戚作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仅靠单一证言往往难以被采信,需搭配相应票据、聊天记录等佐证;另外,若亲戚曾参与双方纠纷调解,其证言的中立性也会被重点审查。如果您正筹备离婚诉讼,不确定亲戚证言是否能有效支撑诉求,或想了解如何补强证据维护自身权益,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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