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能要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民工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支付工资及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单位限期支付。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需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数额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罪的立案标准如何确定
法律上没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罪”,与之相关的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该罪立案标准如下: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一般情形下,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才构成犯罪。若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三、恶意拖欠民工工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标准为: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应当立案追诉。
数额较大指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各地可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标准。若构成此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我们探究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能否要补偿时,不仅要明确答案是肯定的,还要清楚具体的补偿规则与维权要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恶意拖欠的补偿通常按应付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需结合拖欠时长、是否经责令支付仍不履行等因素确定;同时,维权时需准备劳动合同、工资欠条、考勤记录等关键证据,若用人单位情节严重,还可能面临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刑事责任。若你正遭遇此类问题,对补偿计算方式、证据收集或维权流程仍有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帮你快速追回应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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