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离婚,男方可基于以下常见理由并准备相应证据:
感情破裂:依据《民法典》,这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提供分居协议、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等;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情形,可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证据。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准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能证明暴力行为存在的证据。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可提供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等。
男方起诉时,要确保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且与待证事实相关,以提高诉求被支持的概率。
二、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孩子该怎么分
起诉离婚时,财产和孩子抚养权的分配如下:
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均等分割,如双方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等。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像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若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在分割时可少分或不分。
孩子抚养权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比如考虑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到庭是否可开庭
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到庭通常是可以开庭的。
若原告不到庭,按《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一般按撤诉处理。但如果有正当理由,经法院批准可不按撤诉处理。
若被告不到庭,分两种情况。一是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因为离婚案件涉及人身关系,所以法院通常会慎重处理,即便缺席判决,也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关键事实。二是被告下落不明,法院会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被告仍未到庭,法院也可缺席审理并判决。不过,缺席判决可能会使未到庭一方丧失陈述、辩论等权利,影响其合法权益的维护。
当明确起诉离婚时男方需哪些理由和证据后,还有两个容易被忽视的实操要点值得留意:一是男方若主张对方存在法定过错(如家暴、婚内出轨),除收集聊天记录、报警回执等基础材料,需确认证据来源合法(比如未经允许的录音可能不被采信);二是若涉及子女抚养权,男方除证明自身经济能力,还需补充孩子日常由自己照顾的证据(如接送记录、作业签字),才能更有力争取抚养权。如果您在准备起诉材料时,对证据有效性存疑,或是不确定自身情况是否满足离婚理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梳理细节,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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