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双方离婚打官司,首先是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起诉状应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及事实理由等内容。
然后是立案受理。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原告缴纳诉讼费。
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提前通知原被告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开庭时,先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再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和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之后进入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
最后是判决。法院根据庭审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若不服一审判决,可在规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二、夫妻双方离婚孩子判定标准是什么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两周岁以下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的,可随父亲生活。
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情况的一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此外,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判定依据啥
夫妻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判定依据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具体情况,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主要考虑因素有双方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抚养能力、与孩子的感情亲疏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此外,若一方存在严重疾病、不良嗜好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另一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
夫妻双方离婚打官司流程怎样?除了大家熟知的起诉、诉前调解、开庭审理等基本环节,还有两个易被忽略的关键衔接点:一是诉讼中财产分割的举证细节。比如如何收集共同财产的银行流水、房产证明,以及对方隐匿财产时的应对流程;二是若涉及子女抚养权,流程中何时提交抚养能力证明、如何申请亲子关系确认等,这些细节直接影响判决走向。如果您正准备离婚诉讼,对流程的时间节点、举证要求,或是某类财产(如股权、公积金)在流程中的分割处理还有疑问,别让模糊步骤耽误权益维护,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理清流程细节,针对性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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