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被胁迫婚姻是否无效
被胁迫的婚姻并非无效,而是可撤销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则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所以,受胁迫结婚者应在法定期限内通过法律途径行使撤销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被胁迫婚姻证据怎么处理
若掌握被胁迫结婚的证据,可按如下方式处理:
首先,要妥善保管原始证据,比如胁迫时的录音、录像,相关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医院关于因胁迫受伤的诊断证明等,保证证据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其次,可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的诉讼,在起诉时,将证据提交给法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后,在庭审过程中,要配合法院对证据进行质证,清晰阐述证据来源、证明内容等,以证明婚姻是受胁迫缔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被胁迫婚姻是无效婚姻吗
被胁迫的婚姻并非无效婚姻,而是可撤销婚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若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应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无效与可撤销是不同的概念。婚姻无效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而可撤销婚姻除了受胁迫结婚,还包括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情况。受胁迫方通过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探讨被胁迫婚姻是否无效的时候,需先明确其法律定性。我国民法典规定,被胁迫的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这一点常被大众混淆。除核心效力认定外,还有两个关键问题值得关注:一是撤销时效限制,受胁迫方需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超时效则可能丧失撤销权;二是撤销后的后果,包括婚姻关系自始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等。若您正面临被胁迫婚姻困扰,对撤销时效、证据收集或后续权益保障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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