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借贷关系成立如何认定
借贷关系成立需从两方面认定。一是当事人间达成借贷合意,这通常表现为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协议,若无书面协议,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有借款和出借意思表示的,也可认定存在借贷合意。二是出借人实际提供借款,若为现金交付,需有收条、证人证言等证明款项已交付;若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转账记录可作为交付凭证。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经济能力、交易习惯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贷关系是否成立。
二、借贷关系成立必须有合意吗
借贷关系成立通常需有借贷合意。借贷合意指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思表示,它是借贷关系的基础要素。在实践中,若出借人提供借款,借款人接受,且双方有借款的共同意愿,借贷关系一般成立。
有书面借条、借款合同等明确载体时,能清晰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即便没有书面协议,通过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能证明双方有借款和还款的意思沟通,也可认定存在借贷合意。
不过,仅有转账记录,无其他证据证明存在借贷合意,可能无法认定借贷关系。此时转账可能基于其他法律关系,如赠与、还款等。所以,借贷合意对借贷关系成立至关重要。
三、借贷关系成立另一方否认怎么办理
当借贷关系成立但另一方否认时,可从以下方面处理。首先要收集证据,包括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借贷事实存在及款项交付情况。若有借条且内容完备,其证明力较强;转账记录能体现资金流向;聊天记录可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若协商解决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需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进行审理。只要证据能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法院一般会支持诉求。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申请强制执行。
当我们探讨借贷关系成立如何认定时,实践中还有两个易被忽略却关键的延伸问题:其一,仅有转账记录但无书面借条的情况下,如何通过其他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补全证据链,确认借贷关系是否成立;其二,借条内容存在瑕疵(如还款期限模糊、利息约定不明),是否会直接影响借贷关系的认定。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债权能否顺利维权。如果您正面临类似困扰。比如对方以“转账是赠与”否认借贷,或借条有瑕疵不知如何补救,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顾问能帮您梳理证据、明确认定规则,避免因疏忽错失合法权益保障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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