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怎样界定
顾客在超市摔倒责任界定需依据实际情况判断。若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通道有障碍物等,导致顾客摔倒,超市应承担侵权责任,需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
若顾客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如注意力不集中、奔跑打闹等致摔倒,顾客可能需自行承担主要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比如超市地面有小水渍但已设警示标志,顾客因着急购物未留意警示而摔倒,双方可能按一定比例分担责任。
二、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如何界定
顾客在超市摔倒,责任界定需看超市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若超市未在易滑处设警示标志、未及时清理地面水渍、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等,可认定超市未尽义务,需承担侵权责任,赔偿顾客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若顾客因自身原因,如注意力不集中、行动不便未谨慎注意、违反超市规定等导致摔倒,超市无过错则不担责。若双方均有过错,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如超市部分地面湿滑有警示但顾客仍未留意摔倒,双方可能按一定比例担责。
三、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要如何界定
顾客在超市摔倒,责任界定需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超市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标识、通道有障碍物等,导致顾客摔倒受伤,超市应承担侵权责任。此时超市需对顾客的人身损害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
若顾客摔倒主要是自身原因,如注意力不集中、自身行动不便未做好防护等,超市已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如地面干燥清洁、警示标识明确等,那么超市一般不承担责任。
若双方都有过错,如超市地面稍有湿滑但有警示标识,而顾客仍未注意,双方应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责任。
顾客自己在超市摔倒,责任怎样界定?除了核心的安全保障义务认定外,还需关注两个关键延伸问题:一是超市未尽义务的具体情形,比如地面湿滑未设警示、通道堆放杂物未清理、货架不稳存在坠落风险等,这些是责任划分的重要依据;二是顾客自身过错对责任的影响,比如未注意脚下台阶、穿拖鞋奔跑等,自身过错会降低超市的责任比例。若您遇到类似情况,不清楚如何判断超市是否失职、如何收集摔倒现场证据,或是想了解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细节,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理清责任、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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