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撤销的买卖合同一般自始无效。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后,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这是因为合同被撤销意味着合同欠缺生效要件,自始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例如,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一旦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就如同从未存在过,双方基于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相互返还。若不能返还或没必要返还,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还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债权人撤销诉讼,费用承担责任归谁
首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在债权人撤销权诉讼中,如果债权人胜诉,那么诉讼费用通常由债务人承担。因为是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导致债权人提起诉讼。
其次,如果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再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另外,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总之,债权人撤销权诉讼费用承担以败诉方承担为原则,同时存在部分胜诉、调解等多种情况的不同处理方式。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必要费用包含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必要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应由债务人负担。律师代理费,是因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而聘请律师产生的费用,只要合理且有相应票据证明,通常会被认定为必要费用。差旅费,比如为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参与庭审等所支出的交通、住宿等费用,也属于必要费用范畴。这些费用是债权人在行使撤销权过程中为实现债权所必须支出的,目的在于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得以维护,确保撤销权能有效行使,促使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得以纠正,从而使债权人利益恢复到合理状态。
债权人撤销的买卖合同到底有没有效?除了明确“被依法撤销后该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核心结论外,还有两个关键细节需留意:一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期限。需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主张,且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二是若买卖合同涉及支付合理对价并完成交付/登记的善意第三人,即使被债权人撤销,第三人仍可主张善意取得,此时债权人需向债务人追偿而非直接对抗第三人。若您正面临类似债务纠纷,对撤销权行使流程、第三人权利认定等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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