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违约金数额的上限该如何去计算
违约金数额上限的计算需依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来说,若合同有约定,依约定计算,但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这里涉及“过分高于”的判断标准,通常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司法实践中,常参照损失的一定比例(如130%-150%)来认定是否过分高于。
若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违约金数额达到什么程度算过高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一般来说,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司法实践中,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里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违约金过高,违约方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低。
三、违约金数额能高于所欠款项金额吗
违约金数额可以高于所欠款项金额。当事人可自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这体现意思自治原则。若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判断是否“过分高于”,一般以违约造成的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履行情况、当事人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衡量。通常认为,当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时,可能被认定为“过分高于”。所以,违约金虽能高于所欠款项金额,但过高时可依法调整。
当我们厘清违约金数额的上限该如何去计算时,还需关注实践中常遇的关键问题:若约定的违约金明显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是否有权请求减少?根据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损失的30%时,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适当调整,但需由主张方承担举证责任。此外,逾期履行违约金与一般违约金的适用差异、定金与违约金条款的选择规则等,也常让当事人困惑。如果您在计算违约金上限时遇到具体案件的举证难题,或对违约金调整、条款适用等问题仍有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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