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公司代位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
1.主体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公司代位诉讼。
2.程序要求:先书面请求监事会、监事,或董事会、执行董事向法院起诉。若他们拒绝、三十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股东可直接以自己名义起诉。
3.诉讼基础:股东提起诉讼需基于公司合法权益受侵害。
二、公司代位诉讼有哪些条件
1.主体条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及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公司代位诉讼。
2.程序要求: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监事起诉;若监事损害公司利益,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起诉。
3.特殊情况:相关主体拒绝起诉、30日内未起诉,或情况紧急会致公司利益难弥补损害时,股东可自己名义直接起诉。
三、公司代位诉讼需啥条件
公司代位诉讼即股东代表诉讼,需满足以下条件:主体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起。程序上,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应书面请求董事会或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起诉。只有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股东才可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起诉。
当我们明确公司代位诉讼需满足哪些条件时,除了股东持股比例、债权合法有效等基础要件,还有两个关联问题需要进一步厘清。其一,股东需履行法定前置程序。需先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向侵权方提起诉讼,只有当公司怠于处理(如超过30日未回应)或存在紧急情况(如债权即将超过诉讼时效),股东才可代位起诉;其二,胜诉后的利益归属。诉讼所得利益并非直接归股东个人,而是归入公司,股东仅能通过持股比例间接享受相应权益。如果您在实际中对前置程序的操作流程、证据材料准备,或是胜诉后利益分配的具体规则仍有困惑,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答疑,帮您理清维权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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