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刑事案件鉴定人出庭作证有何规定
刑事案件中,鉴定人出庭作证有明确规定。若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鉴定人出庭需如实陈述鉴定过程、依据和结论等内容,并接受控辩双方的询问和质证。若故意作虚假鉴定,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鉴定人因履行出庭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给予补助,由败诉方承担。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庭审中对鉴定意见的有效审查,确保司法公正和案件事实准确认定。
二、刑事案件鉴定人要求有哪些
刑事案件鉴定人须具备专业知识,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或有相关专业的中级技术职称,且从事该领域工作5年以上。鉴定人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鉴定人要身体健康,能胜任鉴定工作。若案件涉及多个专业领域,可能还需具备多学科知识。
同时,鉴定人需与案件无利害关系,如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应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此外,鉴定人须经司法行政部门登记,取得鉴定人资格,在登记的业务范围内从事鉴定业务。
三、刑事案件鉴定规定具体指什么
刑事案件鉴定规定主要涉及鉴定启动、鉴定机构和人员、鉴定程序等方面。
在鉴定启动上,公检法机关为查明案情,可依法指派或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也有权申请补充或重新鉴定。
鉴定机构和人员需具备法定资质。鉴定人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
鉴定程序方面,鉴定人要运用科学技术或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重要证据,但需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若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必要时还可申请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对鉴定意见提出意见。
当我们探讨刑事案件鉴定人出庭作证有何规定时,除了明确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法院认为必要时鉴定人应出庭外,还要关注两个关键延伸:一是鉴定人出庭可获得误工补助、人身安全保护等权利,二是无正当理由不出庭的鉴定意见可能不被采信。若您在案件中遇到鉴定人出庭申请流程、异议举证方式,或是对鉴定意见效力存疑,无需自行摸索细节。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您理清关键环节,避免因鉴定环节疏漏影响案件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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