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构成盗窃的条件不包括哪些情形
不构成盗窃的情形有多种。一是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未经他人同意临时借用财物且打算归还,就不构成盗窃。二是所涉财物价值未达当地盗窃罪追诉标准,通常不同地区标准有别,未达标准一般按治安管理案件处理。三是存在正当理由取得财物,像通过合法的交易、赠与等方式获得。四是在某些特定紧急情况下获取财物且事后及时弥补或说明,如为救人在紧急情况下拿取他人财物并及时告知或归还。此外,行为人无刑事责任能力,如不满刑事责任年龄或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类似行为,也不构成盗窃罪。
二、构成盗窃的三个条件包括什么
构成盗窃需满足三个关键条件。一是主体条件,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盗窃行为,才可能构成盗窃罪。二是主观条件,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比如以非法获利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若只是临时借用未打算非法占有,则不构成盗窃。三是客观条件,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秘密窃取指行为人采取自认为不被财物所有者、保管者发觉的方法,暗中取走财物。
三、构成盗窃的金额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盗窃罪的金额标准并非全国统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一般而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则是“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即便未达上述标准,但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情形的,也构成盗窃罪。
当我们梳理“构成盗窃的条件不包括哪些情形”时,还有一些容易混淆的边界需要厘清:比如因债务纠纷临时拿走对方财物抵偿,若主观无非法占有目的,通常不认定为盗窃;又如拾得他人遗失物后拒不返还,虽不构成盗窃,但可能涉及侵占责任。这些细节常让普通人困惑。如何判断主观是否有非法占有故意?若涉及此类纠纷该如何举证?如果您遇到类似情况,对具体行为是否构成盗窃、后续法律责任划分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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