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婚生子女本身不能判定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判定重婚需考量是否存在两个及以上婚姻关系,或虽未登记结婚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非婚生子女并不必然构成重婚。若只是婚外生育子女,未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不构成重婚。若有配偶者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育有非婚生子女,则可能构成重婚。所以,应依据是否存在法定的重婚情形判断,而非单纯看有无非婚生子女。
二、非婚生子女抚养权是否要公证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并非必须公证。
父母就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等达成协议,该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公证只是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增强其证据效力。
若双方能友好协商并签订抚养权协议,可自行决定是否公证。但存在争议时,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确定抚养权。法院会根据子女权益、父母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判决。
若担心协议效力或日后有纠纷,可选择公证;若双方信任且协议内容明确合法,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三、非婚生子女如何变更监护权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监护权变更上适用相同法律规定。变更监护权主要有两种方式。
其一,协议变更。若监护人与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就变更监护权达成一致,可签订变更监护权协议。此协议需尊重非婚生子女意愿,保障其合法权益。
其二,诉讼变更。当存在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情况时,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监护权。法院会综合考虑是否最有利于非婚生子女成长等因素作出判决。
关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判重婚吗这个问题,很多人容易混淆两者的法律边界。非婚生子女的存在本身并不直接构成重婚罪的认定依据,重婚罪的核心是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仍与之结婚/以夫妻名义同居。除了重婚认定,实践中不少人还会关心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权利,比如其是否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抚养权归属如何确定等。如果您对重婚罪的具体认定情形、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保障细节还有疑问,或是遇到类似纠纷不知如何处理,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针对性解答,帮您厘清法律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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