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夫妻存续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存续期间赠与的房产分割需视情况而定。若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所有,则该房产为受赠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若赠与合同未明确房产归属夫妻一方,该房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离婚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可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归属;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夫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夫妻存续期间债权债务处理需区分债权和债务。债权方面,若无特别约定,婚姻存续期间获得债权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平等享有权利,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
债务方面,若为夫妻共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以及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为个人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三、夫妻存续期借款离婚后该咋处理
夫妻存续期借款离婚后的处理需区分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若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若借款仅为一方个人不合理开支(如赌博、吸毒),或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且另一方不知情、未追认,则为个人债务,由举债方自行承担。
夫妻存续期间赠与的房产如何分割,并非仅看“赠与”这一行为本身,还需结合具体情形判断后续可能涉及的争议点。比如,若赠与人未明确只赠与夫妻一方,该房产通常视为共同财产,但实践中常有人忽略“赠与凭证留存”。如赠与合同、转账记录等,后期分割时易因证据不足引发归属争议;另外,若赠与附加了赡养等义务,受赠方未履行时,赠与人可能主张撤销赠与,这也会影响房产分割。如果您正面临类似房产的归属确认、凭证补充,或想了解附加义务对分割的影响,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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