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金和违约金是不同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
定金方面,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方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需注意,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与违约金设定的数额该是多少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违约金的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三、定金与违约责任能否并用
定金与违约责任通常是可以并用的。
定金罚则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违约责任则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形式。
二者并用的目的在于更全面地保护守约方利益。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交付定金后又违约不买,卖方既可以没收定金,若因买方违约造成其他损失,还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不过,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时定金作为唯一违约责任承担方式,那就不能再主张其他违约责任形式,要依约定处理。
关于定金与违约金赔偿标准该如何算,除了明确的计算规则(如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20%、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核心参照),还有两个极易混淆的关联问题需厘清:一是二者能否同时主张?根据民法典规定,守约方只能选择定金罚则或违约金条款之一,不能叠加适用;二是定金罚则的触发前提。需存在根本违约(如卖方逾期交房导致合同目的落空),若仅轻微违约(如晚交房3天)则未必触发。若你在具体交易中纠结选哪种赔偿更划算、计算时是否要扣减已付预付款等细节,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帮你精准拆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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