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公司解散纠纷中,应以公司为被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
当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此外,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所以,在公司解散纠纷里,明确以公司作为被告,其他股东按相应规则列为第三人等参与诉讼。
二、公司解散纠纷被告如何确定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股东提起公司解散之诉时,应以公司为被告。
当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起诉的,法院应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若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所以,公司解散纠纷中被告通常是公司,其他股东按上述规则列为第三人或共同原告。
三、公司解散纠纷原告资格如何认定
依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具有公司解散纠纷原告资格。
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时,上述股东可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经营管理严重困难”包括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比例、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解决等情形。需注意,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损,或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当探讨公司解散纠纷以哪个为被告这个问题时,除了明确被告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公司解散后,资产清算与债务处理便是一大关键。合理的资产清算能保障股东权益,而妥善处理债务能避免后续法律风险。另外,员工安置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公司解散可能导致员工失业,需遵循相关劳动法规给予合理补偿。若您对公司解散纠纷中被告的确定、资产清算、债务处理或员工安置等方面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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