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家庭暴力归谁管
家庭暴力通常归公安机关、妇联等部门管。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会依法出警,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况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警告、罚款、拘留等。妇联等社会组织会为受害者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援助、庇护救助等服务,帮助受害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处理家庭暴力问题,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合力。受害者还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施暴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等,以维护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遭遇家庭暴力该向谁求助
遭遇家庭暴力时,可通过以下法定途径求助:
1.公安机关: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须及时出警制止家暴,依法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伤情鉴定;必要时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该文书可作为后续民事或刑事诉讼的关键证据。
2.基层组织与单位:向居委会、村委会或所在单位求助,上述主体负有劝阻、调解义务。
3.专门机构:向妇联、残联申请支持,可获得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等专业帮助。
4.人民法院:向住所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应在72小时内裁定(紧急情况24小时内),裁定内容包括禁止施暴者实施家暴、接近受害人、责令迁出住所等,违反者可被拘留或罚款。
5.法律援助机构:若提起离婚诉讼或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若施暴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等,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需注意留存告诫书、伤情鉴定、医疗记录等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家暴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遭受家暴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可向申请人或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申请人要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若书面申请确有困难,可口头申请,由法院记入笔录。申请时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医院诊疗记录、妇联等组织调解记录、相关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证明遭受家暴或面临现实危险。
法院受理申请后,会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会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保护令措施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当我们探讨家庭暴力归谁管时,除了明确相关管理主体,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值得关注。比如遭遇家庭暴力后,受害者如何收集有效的证据,这对后续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像受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都是有力证据。另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申请哪些法律保护措施,例如人身安全保护令,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受害者提供安全保障。如果你对家庭暴力的管理主体、证据收集、保护措施等方面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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