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哪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情形主要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等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诉讼时效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以及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二、哪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
诉讼时效中止法定事由包括:一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阻碍权利人行使权利。二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导致其无法有效主张权利。三是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影响权利行使。四是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无法自由主张权利。五是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出现上述法定事由,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三、哪些属于诉讼离婚情形
诉讼离婚适用于以下情形:其一,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其二,虽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对子女抚养问题,如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方式等无法协商一致。其三,在财产分割方面存在争议,包括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认定、分割比例等无法达成共识。其四,涉及债务分担问题,夫妻对于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和方式有分歧。其五,一方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通过协议方式离婚。其六,涉外婚姻中,双方难以通过协议程序办理离婚。出现上述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探讨哪些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时,我们知道诉讼时效中止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诉讼时效暂停计算。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形,导致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那么,如果在时效进行中,出现了部分履行义务的情况,这属于中止还是中断呢?或者在时效即将届满时,权利人因意外事件无法及时主张权利,又该如何判断时效状态呢?若你对这些复杂的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情形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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