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羁押期限一般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之日起算。
若被先行拘留,从拘留措施执行时开始计算。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证上的执行时间就是羁押起始时间。
若是被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证上注明的执行时间即为羁押开始时间。
在计算羁押期限时,起始日不计算在内,从次日起算。此外,对于侦查羁押期限,还有特殊情形可延长,如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等。
二、刑事羁押期间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刑事羁押期间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并按法定程序进行。
条件方面,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采取取保候审。
申请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应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司法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取保候审的决定。保证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
三、刑事羁押期间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刑事羁押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羁押期间,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申请时,需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理由和拟采取的保证方式。办案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
当我们探讨刑事羁押期限从何时开始起算时间时,需要明确的是,它一般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然而,在实际情况中,还有诸多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在侦查阶段,不同的强制措施开始计算的时间点有所不同。刑事拘留是从宣布拘留之时起算,而逮捕则是从执行逮捕之日起算。并且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审判等不同阶段,羁押期限的计算规则也较为复杂。如果您对刑事羁押期限起算时间相关问题,像不同阶段的具体计算方式、超期羁押的处理等仍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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