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离婚清算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按达成的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包括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若双方均主张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可通过竞价确定归属;一方主张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双方均不主张的,可拍卖后分割价款。涉及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等股权,按相关规定处理。另外,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离婚时一方隐瞒债务咋办
首先,需明确该债务性质。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即便一方隐瞒,另一方仍可能担责。
对于隐瞒的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起诉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若离婚后债权人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会根据债务形成时间、用途等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认定为共同债务,另一方偿还后可向隐瞒方追偿。
若为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无需承担。但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明该债务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比如证明借款时夫妻关系恶化、款项未用于家庭开支等。一旦发现对方隐瞒债务,应及时固定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备后续维权之需。在离婚诉讼中,也可申请法院调查债务情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夫妻离婚时投资性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投资性财产分割需依具体情况而定。若投资于一方名下,用夫妻共同财产取得的收益,如股票、基金等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进行分割。
对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可先确定投资财产的性质。若难以区分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投资,可考虑双方对投资的贡献等因素。
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取得投资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例如,一方在投资管理上付出较多精力,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
在探讨夫妻离婚时如何清算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了解到了一系列的原则和方法。但实际情况往往更为复杂,比如在清算过程中若发现一方隐匿、转移财产该如何处理?另外,一些特殊的财产,像涉及知识产权尚未明确的收益等,又该如何划分?这些都是与共同财产清算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如果您在离婚财产清算过程中遇到这些棘手的状况,或者还有其他关于离婚财产清算的疑问,不要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的法律团队将为您详细解读,帮您理清财产清算的每一个环节,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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