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通常界定为为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序号一: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如购房、购车等家庭重大支出所产生的债务。
序号二: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像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欠债务。
序号三: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例如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支付孩子教育费用等。
但以下债务一般不属于共同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等。
二、民法典如何认定需要返还的彩礼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彩礼可能需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下,给付彩礼的目的未能实现,彩礼应返还。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即便已登记,若未实际共同生活,彩礼需返还。三是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比如因给付彩礼致使给付方经济陷入困境,在离婚时可要求返还彩礼。适用后两种情形,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判断是否需返还彩礼,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在司法实践中,会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审查彩礼给付的数额、用途、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等情况,来判定彩礼是否返还及返还的具体数额。
三、民法典如何界定兄弟共同债务
兄弟共同债务指兄弟二人或多人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或虽无共同意思,但债务用于兄弟共同生活、经营等。
比如兄弟二人共同协商借款做生意,所借款项即为共同债务。若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借款,但该借款用于兄弟共同居住房屋的装修等共同生活开销,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对于共同债务,兄弟需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方清偿全部债务,一方清偿后,有权向其他兄弟追偿其应承担份额。在认定时,关键看债务形成是否基于共同意思,或是否确实用于共同事务。若兄弟一方主张非共同债务,需举证证明该债务与自己无关,如未参与借款协商、未从中受益且该债务未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等。
在了解民法典如何界定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后,我们知道了这其中有诸多考量因素。那么进一步来说,如果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但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仍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然而,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你是否对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的界定还有其他疑问呢?比如在一些复杂情况下,债务性质究竟如何判定。若有困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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