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若护理人工资未减少,仍可主张护理费。护理费本质是对受害人因需护理而产生费用的补偿。
若护理人有固定收入但工资未减少,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当事人需收集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水平的证据,比如同地区类似护理服务的收费合同、市场调查数据等。
若护理人无固定收入且工资未减少,同样按上述当地护工劳务报酬标准主张。同时,要准备好证明护理事实的证据,如护理协议、护理记录、医疗机构关于护理必要性和护理期限的证明等。凭借这些证据,在协商赔偿或诉讼时,向赔偿义务人合理主张护理费。
二、护理人工资未减能否主张护理费
护理人工资未减通常不能主张护理费。护理费是对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费用的赔偿,目的在于填补护理产生的经济损失。
若护理人有工作且工资未因护理而减少,意味着护理行为未给其造成实际收入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遵循填平原则,即赔偿以弥补实际损失为限。所以,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符合主张护理费的条件。不过,若能证明护理人虽工资未减,但因护理产生了其他合理经济支出,如请假导致的奖金、福利损失等,可就该部分损失主张赔偿。
三、护理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护理费计算分护理人员有收入和无收入两种情形。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即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数原则上为一人,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可参照确定人数。护理期限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因残疾不能恢复,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二十年。
当我们探讨护理人工资未减少怎么主张护理费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即使护理人工资未减少,但护理期间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像交通费用、因护理导致护理人额外的生活成本增加等,也是可以一并主张赔偿的。另外,如果护理人是专业护工,即使工资未变,其护理工作的专业性所对应的市场价值也应在主张护理费时予以考虑。倘若你在主张护理费的过程中,对这些额外费用的主张方式、具体计算标准等问题存在疑问,不要错过获得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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