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店长会担责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店长是否担责需视具体情况而定。①若店长明知单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仍积极参与,如负责招揽客户、管理资金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②若店长对单位的非法吸收行为并不知晓,只是在店内从事一般的管理工作,未直接参与犯罪行为的策划和实施,且其管理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之间没有直接关联,那么一般可不认定其承担刑事责任。总之,要根据店长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中的具体作用和主观故意来判断其是否担责。
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范围是多少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有明确法律规定。依据《刑法》,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具体量刑会综合考虑吸收存款的数额、人数、造成的损失等多种因素。比如吸收存款数额特别巨大、给众多投资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都会加重处罚。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在法定量刑幅度内准确裁量刑罚。
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担保是否有效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相关担保的效力需具体分析。
如果担保行为是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行为实施之前作出,且不存在其他导致担保无效的法定情形,一般担保有效。因为此时担保行为独立存在,与后续犯罪行为无直接关联。
但若担保行为是在犯罪行为进行中或之后作出,且债权人与担保人存在恶意串通等情形,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担保可能被认定无效。此外,如果担保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担保资格等,也会导致担保无效。所以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担保的效力。
在探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店长是否担责时,我们要明确这其中存在多种情况。如果店长知晓相关行为违法且积极参与策划、组织,那必然要承担相应责任。即使店长并不完全清楚业务违法,但在其职责范围内对非法吸存行为起到了推动或帮助作用,同样可能担责。另外,若店长在工作中严重失职,未履行应尽的审查、监管义务,也可能被追究责任。你是否正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相关法律问题困扰?想深入了解店长担责的具体判定标准及更多细节吗?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团队为你全面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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