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客体: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侵犯了公款的占有权、使用权与收益权以及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仍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二、挪用公款罪是自己使用吗
挪用公款罪并不限于挪用人自己使用。根据法律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二是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三是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所以,除了挪用人自己使用公款外,供他人使用且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也构成挪用公款罪。例如,国家工作人员甲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借给某公司使用,甲从中获取了好处,这就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构成挪用公款罪。
三、挪用公款罪共犯认定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共犯的认定标准如下:
1.行为人与挪用人共谋:即双方有共同挪用公款的故意。比如事前就挪用计划、方式等进行商议。
2.参与策划取得挪用公款:积极参与制定挪用公款的具体方案,像策划如何掩盖挪用行为等。
3.帮助挪用人取得挪用公款:包括提供便利条件,如帮助提供虚假财务手续以顺利挪用;或者协助将挪用款项转存、使用等,例如帮忙将公款转至特定账户供挪用人使用。
4.参与共同使用挪用公款:一起商议如何使用挪用的公款,且实际参与使用,如共同用于投资、消费等。只要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可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罪共犯。
当探讨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什么时,需明确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财经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等行为。主观上是故意。了解这些构成要件后,还有一些与之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挪用公款后及时归还会怎样量刑,以及挪用公款用于非法活动与一般挪用在定罪上有何区别。如果您对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拓展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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