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情况下,一房二卖所签订的两份合同都具有法律效力。房屋买卖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不过,虽然两份合同都有效,但房屋所有权只能归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未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据有效合同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若出卖人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主观目的,实施了欺诈行为,买受人还可要求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所以,一房二卖中合同通常都有效,但各方权益保障需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处理。
二、一房二卖的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处理一房二卖纠纷可以按以下方式:首先,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买受人取得房屋所有权,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若都未办理过户登记,先行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都未过户和占有,先行支付购房款的买受人可要求履行合同。若上述情况都不满足,则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可要求履行。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三、一房二卖的房屋到底该归谁所有
一房二卖中房屋归属需分情况判断。若其中一方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过户,依据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原则,该方取得房屋所有权。若都未办理产权登记但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基于合法占有事实,法院倾向将房屋判归占有人。若均未办理产权登记也未合法占有,一般会综合考虑合同成立先后、付款情况等因素。通常合同成立在先且支付大部分房款者更有机会取得房屋。未获得房屋所有权的买受人可依合同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包括差价损失等在内的经济损失。
当探讨一房二卖的合同是否都具有法律效力时,我们知道并非所有此类合同都必然有效。在实际情况中,若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且均无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那么原则上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然而,最终房屋所有权归属会影响合同履行。若后买受人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其取得房屋所有权,先买受人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此时先买受人可追究出卖人违约责任。若你对一房二卖合同效力及后续权益维护等还有疑问,想进一步了解如何追究违约责任、赔偿范围等问题,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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