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破产时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优先清偿,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2.职工债权:包括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优先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
3.社保费用和税款:在职工债权之后受偿。
4.普通债权:按比例受偿,一般情况下,无担保的普通债权在前面几项清偿完毕后,根据破产财产的剩余情况按比例分配。
总之,破产时债权人的优先受偿顺序是为了保障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因素而设定的,不同类型的债权在清偿顺序上有明确的规定,以确保破产程序的公正和合理。
二、破产时债权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债权清偿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这是为破产程序顺利进行及债务人财产保值增值所必需的费用,优先清偿。
其次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然后是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接着是所欠税款。
最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当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按比例分配。有担保的债权,若担保物价值足以清偿,则该债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若担保物价值不足,未受偿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比如企业破产,先支付破产费用等,再依次给职工发工资、补缴社保,之后缴税,最后剩下的钱按比例还普通债权人的债。
三、破产时债权清偿优先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债权清偿优先顺序如下:
首先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然后,有担保的债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
接着是职工债权,包括职工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
再是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
当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时,按上述顺序依次清偿。同一顺序的债权,原则上按比例清偿。例如,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若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有担保债权,各有担保债权人按其担保财产价值比例受偿;若还有剩余,再依次清偿职工债权等其他债权。此顺序旨在平衡各方利益,保障破产程序公平有序进行。
当探讨破产时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时,要知道它是个复杂且严谨的体系。除了常见的有担保债权优先受偿外,职工债权也有一定的优先地位,包括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等。还有一些特定的税收债权也在优先范围内。在这个复杂的优先受偿顺序背后,还涉及到众多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中的细节考量。若您对破产时债权人优先受偿顺序中的具体某项权利界定、不同债权类型的具体范围等还有疑问,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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