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土地使用税2024是如何征收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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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郑州土地税征收通知:①、一级地段 ②、二级地段③、三级地段 ④、四级地段。2、土地税的征收标准:①、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③、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郑州市土地使用税2020的征收主要是土地范围标准做了调整。
郑州市土地使用税2024是如何征收的?

在我国以国有制为主体,就算是土地也不例外,使用国家的土地就有义务缴纳一定的税金,也就是土地使用税。按时缴纳土地使用税是每个使用土地者所需尽的义务,不可逃税、漏税,那么郑州市土地使用税是如何征收的呢?下面就由律图的小编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郑州土地税征收通知

近年来,随着郑州市经济和市政建设的发展,城市框架的不断扩大,原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划分已与现状不相适应。为进一步调节土地级差收入,促进合理利用土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河南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繁荣程度和市政建设状况,现就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调整的事项通知如下:

1、一级地段

桐柏南路—桐柏北路—农业路—南阳路—东风路—中州大道—连霍高速公路—一○七辅道—金水东路—明理路—商鼎路—一○七辅道—陇海铁路线—中州大道—航海东路—航海中路—航海西路—桐柏南路的环形区域内的土地。

2、二级地段

西四环—连霍高速公路—京港澳高速公路—商鼎路—一○七辅道—陇海铁路线—经开第八大街—南三环东路—南三环—西三环—化工路—西四环的环形区域内除一级地段以外的土地。

3、三级地段

(1)陇海铁路线—荥阳市界—连霍高速公路—江山路—大河路—一○七国道—连霍高速公路—中牟县界—机场高速公路—南四环—西四环—陇海铁路线的环形区域内除一、二级地段以外的土地。

(2)经国家科技部批准成立的“二七星火技术密集区(马寨工业园区)”内的土地。

(3)郑州航空港区范围内的土地。

4、四级地段

郑州市区内除一、二、三级地段以外的土地。

有关说明:凡开征范围内的街道,临街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街道或街道两侧高等级税额标准纳税。

二、土地税的征收标准

1、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标准:

根据我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镇的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都指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具体单位税额各地差异较大,请咨询您所在地地方税务局。

2、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方式: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申报: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前,应先在税务机关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填写《土地使用税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完成后,即可办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申报时应填写《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表》。

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

按《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的征收方法,具体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何分期缴纳应问一问你企业的税务专管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面积计量标准为每平方米。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按下列办法确定:

(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量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2)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综上所述,郑州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主要是土地范围标准做做了调整,但具体的征收方式依然不变,需要根据具体的使用面积进行申报及信息登记,然后按照缴纳的标准计算出具体的税金,再根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及时缴纳。如果您还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律图网站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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