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撞人全责是否要垫付医药费
撞人全责方并非必须垫付医药费。法律未强制全责方垫付,但其可出于道义或尽快处理事故考虑选择垫付。
若全责方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可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情况紧急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通知保险公司垫付。另外,若符合条件,还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若全责方不垫付,伤者可自行垫付后保留好相关票据,待治疗结束后通过协商或诉讼要求全责方及保险公司赔偿。
二、撞人全责是否需要额外补偿
撞人全责是否需额外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先由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若保险赔偿足以覆盖全部损失,全责方通常无需额外补偿。
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全责方可能需额外补偿。比如,受害人遭受了严重精神损害,保险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不足,法院可能会判决全责方额外补偿。另外,若受害人有一些合理但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费用,像非医保用药费用,也可能需全责方承担。同时,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全责方为取得受害人谅解,也可能自愿给予额外补偿。
三、撞人全责是否要赔误工费
撞人且负全责通常需要赔偿误工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若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则按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无法举证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不过,主张误工费需有相应证据,如医院出具的病休证明、单位的误工证明及工资表等。若受害人未因伤害导致收入实际减少,或无法提供有效误工证据,全责方无需赔偿误工费。
当我们探讨撞人全责是否要垫付医药费时,除了明确法律未强制全责方垫付、垫付属自愿行为外,还有两个关键后续问题需注意:一是垫付后如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报销,需准备哪些材料、理赔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二是伤者后续产生的误工费、护理费等赔偿,如何与垫付的医药费衔接核算,避免重复或遗漏。若你正面临交通事故全责后的垫付困惑,或是对垫付后报销、后续赔偿细节存有疑问,无需自行摸索,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能帮你理清流程、规避风险,快速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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