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欺诈情形下消费者可解除合同。依据相关法律,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消费欺诈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务中,采取虚假或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当消费者遭遇此类情况,其签订合同并非真实意愿表达。消费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合同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返还已支付费用,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损害赔偿等。
二、消费欺诈可以构成几倍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该法第49条、第51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欺诈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赔偿么
一般情况下,消费欺诈单独不能要求精神损失赔偿。消费欺诈主要适用惩罚性赔偿,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按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赔偿;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但如果消费欺诈行为同时侵害了消费者的人身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消费者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比如因购买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导致身体不适,且给消费者带来严重精神痛苦,此时消费者可在主张惩罚性赔偿之外,另行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当我们探讨“消费欺诈可以解除合同吗”时,除了明确其法定解除权的依据,更要关注解除后的实际权益落地。比如,因消费欺诈解除合同后,消费者能否全额追回已支付的款项?是否还能主张经营者承担三倍赔偿的惩罚性责任?此外,不少人困惑:举证存在消费欺诈需要哪些关键证据?像商家虚假宣传的截图、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如何收集才能被法院认可?若您遭遇消费欺诈后,对解除合同的具体流程、退款赔偿的操作细节,或是举证环节存在疑问,别再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您梳理细节、精准解答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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