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同居关系赠与房产纠纷中,首先需确定赠与行为是否有效。若房产登记已变更,一般较难撤销赠与。
若赠与方主张赠与附条件,比如以结婚为条件,而最终未能结婚,可尝试依据相关证据主张撤销赠与。对于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情况,赠与人在房产交付前可行使任意撤销权,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外。
受赠方若认为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且已实际占有使用房产,可主张赠与有效。双方应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法院会审查赠与的动机、目的、双方经济状况、房产来源等因素综合判定。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如赠与协议、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纠纷中争取有利结果。
二、同居关系赠与房产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中赠与房产的处理需分情况。若赠与行为完成,即房产已过户登记至受赠方名下,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房产归受赠方所有。但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如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若赠与房产未过户,除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外,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此外,若赠与房产的资金来源涉及赠与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有权以侵犯其财产权为由主张赠与行为部分无效。
三、同居关系赠与对方房产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同居关系中赠与房产的效力需视具体情形判断。
若房产赠与办理了过户登记,且赠与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那么赠与通常有效。
但如果赠与人在赠与房产后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的,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已履行的部分可能需结合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可撤销。
此外,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而最终未结婚,赠与人有权要求撤销赠与。总之,同居关系房产赠与的效力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认定,建议留存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权益。
当我们探讨同居关系赠与房产纠纷如何处理时,除了纠纷的协商、诉讼等基本解决路径,还有两个与房产处置紧密相关的问题需进一步厘清:一是同居期间赠与房产的财产性质认定。若赠与仅达成口头或书面协议但未完成过户登记,赠与行为是否生效?若已完成过户,该房产是视为受赠方个人财产,还是需结合同居期间的财产混同情况认定为共同财产?二是赠与房产的撤销情形。比如赠与人是否能以“恋爱关系终止”“赠与系附条件(如结婚)”为由撤销赠与,需提供哪些证据支持?若你正面临这类纠纷,对财产性质认定、撤销权行使等细节仍有疑问,别犹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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