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医院用药过敏怎么维权
若在医院用药发生过敏,可按以下方式维权:首先,收集和固定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药品清单、收费凭证等,若有现场监控等视听资料也应及时获取。接着与医院协商,向医院提出合理赔偿要求,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若协商不成,可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投诉,请求其介入调查处理。还可通过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由专业调解员居中调解。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一般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需注意在规定诉讼时效内维权。
二、医院用药过敏责任谁承担
医院用药过敏责任承担需分情况判断。若医院在用药前按诊疗规范进行了必要的皮试、询问过敏史等,且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但因患者自身特殊体质仍发生过敏,医院通常无过错,不承担责任。
若医院存在过错,如未询问过敏史、未按规定进行皮试等导致患者用药过敏,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患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造成残疾,还需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患者可与医院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
三、患者用药过敏医院需担责吗
医院是否担责需看具体情况。若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错,如未询问患者过敏史、未按规定进行皮试、用药不当等导致患者用药过敏,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医院应承担赔偿责任。
但如果医院严格遵循诊疗规范和操作流程,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而患者因特殊体质等难以预见的原因发生过敏,医院不存在过错,则无需担责。
发生用药过敏情况,患者可通过封存病历等方式保留证据,若协商赔偿不成,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向法院起诉,由专业机构或法院判定医院是否担责。
当探讨医院用药过敏怎么维权时,除了基本的维权途径,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维权过程中证据的收集至关重要,病历、检查报告、用药清单等都是关键证据,务必妥善保存。另外,若因用药过敏导致后续的身体损伤,涉及的赔偿范围不仅有医疗费用,还可能包括误工费、护理费等。一旦遭遇医院用药过敏的情况,维权之路或许充满挑战。如果您对维权流程、证据收集、赔偿标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您。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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