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而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主要涉及民事责任,依《民法典》规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应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不过,若恶意串通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会产生刑事责任。比如,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依《刑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如,在招投标中恶意串通,情节严重的,构成串通投标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二、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要负什么刑责
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不一定负刑责,多数情况是承担民事责任。依《民法典》,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
若恶意串通行为符合特定犯罪构成要件,则要承担刑责。如在合同签订、履行中恶意串通,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与他人恶意串通,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具体刑责依罪名和犯罪情节,按《刑法》相关条款判定。
三、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需担何民事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若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行为人应承担以下民事责任:一是返还财产,即将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返还给受损失的第三人;二是赔偿损失,赔偿第三人因该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损失赔偿额应与第三人实际损失相当;三是若涉及合同,第三人可主张合同无效,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此外,若恶意串通行为还造成第三人其他非财产性损害,符合条件的,第三人也可主张相应精神损害赔偿。
当我们探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有何刑事责任时,其实这背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恶意串通行为导致第三人经济损失后,第三人该如何进行民事索赔,索赔的范围包括哪些,是直接损失还是也涵盖间接损失等。另外,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收集和固定恶意串通的证据也是关键问题。若证据不足,可能难以认定该行为。如果你在遭遇恶意串通损害自身利益时,对刑事责任的具体判定、民事索赔流程或证据收集等方面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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