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裁决的执行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两年内提出执行申请。如果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法院在受理执行申请后,会对仲裁裁决进行审查,如符合法律规定且无不予执行的情形,会依法采取执行措施。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并可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等。
二、仲裁裁决应向谁申请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生效仲裁裁决(含国内及涉外仲裁裁决)的申请执行主体为胜诉方当事人,执行管辖法院为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当事人应向上述有管辖权的中级法院提交执行申请书、仲裁裁决书、身份证明等材料,申请强制执行。若仲裁裁决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事人可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需注意,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裁决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仲裁裁决申请执行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为二年。该期限从仲裁裁决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若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裁决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在申请执行期限内,若存在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事由发生时,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我们探讨仲裁向谁申请执行时,除了明确申请执行的主体,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仲裁执行的期限,一般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仲裁裁决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另外,仲裁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被申请人提出不予执行抗辩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形审查决定是否支持。如果对仲裁执行主体、执行期限以及抗辩处理等方面还有疑问,或者在仲裁执行中遇到了难题,不要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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