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到劳动局(现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鉴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等。
其次,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职工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然后,审核受理,收到申请后,社保行政部门会审核材料,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补充。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最后,作出认定,社保行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事实清楚的,15日内作出。认定结果会书面通知申请方和用人单位。
二、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该如何处理
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可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本级人民政府提出;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三、对工伤鉴定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吗
对工伤鉴定不服能申请重新鉴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同时,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在了解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是怎么样的之后,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若对结果有异议该如何处理。一般情况下,职工或用人单位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另外,工伤鉴定后能获得哪些赔偿也是大家关心的,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如果你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过程中遇到疑问,或者对后续赔偿、结果异议处理等方面存在困惑,别错过解决问题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专业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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