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二、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适用需区分请求权类型:
1.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不动产物权及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2.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权:未登记的动产物权的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适用3年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起算点: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具体而言:
未登记动产返还原物请求权: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动产被侵占及侵占人之日起算;
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物权被侵害、产生损害后果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
需注意,权利损害超过20年的,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
三、侵犯物权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
物权受侵害超过诉讼时效,意味着丧失了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强制对方履行义务、保护权利的胜诉权,但实体权利本身并不消灭。若向法院起诉,对方以已过诉讼时效抗辩,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不过,可尝试以下方法:一是与侵权人协商,尽量达成还款或赔偿协议,对方自愿履行的,不能以已过时效为由反悔;二是收集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证据,如曾向对方主张权利等,若能证明,可重新计算诉讼时效。
当探讨侵犯物权的诉讼时效是几年时,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对于能否胜诉至关重要,一般是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在实践中判断“知道或应当知道”可能存在争议。另外,诉讼时效存在中断和中止的情形,例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若您对侵犯物权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断中止等问题还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精准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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