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担责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若某因素已可预见,通常不构成不可抗力。
一般情况下,若一方因可预见因素致违约或侵权,需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当事人能预见恶劣天气影响工期却未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导致工程延误,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可能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不过,若虽可预见,但当事人已尽最大努力去避免和克服,仍造成损害,可根据实际情况,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需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判断责任承担。
二、可预见的不可抗力是否担责
通常,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若能“可预见”,一般就不符合不可抗力的构成要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对于可预见的所谓“不可抗力”,当事人往往有义务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发生或扩大。
若当事人未履行该义务,导致对方受损,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比如,气象部门已提前准确预报暴雨,当事人本可加固仓库避免货物被淹却未采取措施,就需对货物损失担责。总之,可预见的情况通常不能以不可抗力免责,需视具体情况担责。
三、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算非正常损失吗
可预见的情况不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而可预见意味着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能够对相关情况有所预判。
关于是否算非正常损失,需结合具体场景判断。一般来说,企业经营里,因管理不善、违反法律法规等导致的损失为非正常损失。若可预见的情况因当事人自身过错未采取合理措施避免损失,可能构成非正常损失;若虽可预见,但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避免损失,通常不算非正常损失。总之,需根据具体事实和证据判定是否属非正常损失。
关于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担责,实务中常伴随两个关键疑问:其一,如何准确界定“可预见”的边界。是仅需当事人主观认知,还是需结合行业常规、交易习惯判断?其二,若确属可预见的不可抗力,责任承担是否仅能部分减免,还是需全额赔偿?比如工程领域中,施工方若提前知晓当地暴雨高发却未采取防护措施,此时暴雨虽属不可抗力,但因未尽到可预见的防范义务,可能仍需承担相应责任。若你在合同履行、侵权纠纷中遇到类似情况,对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是否担责及后续责任划分仍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精准解析。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